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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手车交易政策_2017年二手车交易政策解读

tamoadmin 2024-06-12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有哪些2.二手车限迁什么意思3.二手车交易都需要什么手续?4.二手车过户政策及注意事项5.2017年7月新规定有哪些 2017年7月购车新规定6.北京市二手车过户政策皮卡车报废年限规定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必须按规定报废。按照规定,皮卡车是轻型货车,然而现在,一些地区稍微放宽了规定。只要能通过年检,即使到了车龄或里程,也可以继续驾驶。另外一些有盖皮卡,

1.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有哪些

2.二手车限迁什么意思

3.二手车交易都需要什么手续?

4.二手车过户政策及注意事项

5.2017年7月新规定有哪些 2017年7月购车新规定

6.北京市二手车过户政策

2017年二手车交易政策_2017年二手车交易政策解读

皮卡车报废年限规定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必须按规定报废。

按照规定,皮卡车是轻型货车,然而现在,一些地区稍微放宽了规定。只要能通过年检,即使到了车龄或里程,也可以继续驾驶。

另外一些有盖皮卡,也就是货箱有后盖。这种皮卡属于多用途乘用车,可以享受乘用车待遇,不再受强制报废年龄的影响。

以前,根据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皮卡车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者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报废。修订后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公布,《办法》写明今年6月1日起解禁“五大集会”再制造(发动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不再对回收企业实施数量控制,在环保方面对回收企业制定相应的要求和规范。报废车辆“五大集会”只能作为冶炼的原料,然后以废铁的价格回收。

2017年,中国二手车交易量为1240多万辆,在整个汽车交易市场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影响二手皮卡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15年强制退休”政策,彻底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是中国汽车行业政策的一个趋势。目前,太原、大同、大连、宜昌等地已出台文件,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从车辆本身来说,别说皮卡,就算是轿车和SUV,也很少有人能开15年的车。一般汽车使用5-8年后,机械损耗导致保养费用急剧增加,车价损失比例更高。这个时候很多车主都会选择换车。

柴油皮卡报废最高补贴可达每辆4万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部分地区有国三报废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国_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报废后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贴。

如何让一辆皮卡车30年后报废?

皮卡车整改为专用车,报废年限为30年。专用车辆程序仅适用于轻型非货运专用车辆。小型专用程序皮卡可用于特殊运输,可脱离市区限制和高速限速。专用汽车投标流程:

1.新车落户前,办理各种保险,缴纳汽车购置税、附加税等。,并填写申请表。

2.做好特种车辆的相关检验工作。检查完成后,注册即可正常使用。

3.特种车辆按结构可分为箱式特种车辆、罐式特种车辆、自卸式特种车辆等。按行业可分为洒水车、垃圾车、警车、运钞车、救护车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有哪些

12月13日,商务部在回复网民时表示,下一步,国务院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二手车流通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修订包括《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内的立法规章,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繁荣二手车市场。

回看人民网过往关于修订《办法》的报道,可以发现:

2017年11月,《办法》的修订工作就已经传出要重启。

2020年4月,商务部还曾公开表示,《办法》修订稿已完成,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转眼到了12月13日,商务部却在给网友的答复中提到“下一步……修订包括《办法》在内的立法规章”。这是不是意味着修订工作还未结束?

从2017年到2020年,《办法》的修订工作至今未见完成。从今年4月到12月,商务部的征求意见稿也未见公布。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心里都会产生这样的疑惑:为什么《办法》修了几年还没有结果?修订《办法》很难吗?

《办法》的主要修订工作,集中于以下四项内容:

1.?进一步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

2.?落实好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3.?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拓展市场发展空间;

4.?便利车辆异地交易登记,进一步繁荣二手车市场;

接下来,我们也逐步分析看看:

落实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

今年5月,财政部就出台了相关的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之前的税收政策,正规的二手车经营公司要按车辆成交价的2%缴纳增值税,而经纪公司和个体交易者只需向市场开办方缴纳每次200-400元的开票费用,即可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办理过户。

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以往很多二手车交易都通过个人之间进行交易,并不是走二手车经销商的途径。

增值税减至成交价的0.5%,可以降低二手车成本,促进二手车流通,推动二手车交易规范化,经销商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扶持二手车出口业务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三大部门于19年5月共同召开专题会议,正式开启了二手车出口业务。

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2019年全国实现出口二手车3036辆,今年二、三、四季度实现出口约2400辆。

且时隔一年半后,商务部与公安部又联合印发通知,在原有的10个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省市基础上,又新增20个试点地区。

可以看到,商务部在稳步推进二手车出口业务的扩大,以加快二手车流通,消化过剩新车产能。

二手车“限迁政策”成阻碍,交易登记手续“不便利”

11月20日,公安部发布了12项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其中包括车辆异地登记的便利政策,但却仅限于新车。

为什么排除了二手车呢?

目前,二手车异地交易仍受限于各地“限迁”政策,换句话说,车辆从异地迁出是容易,但能不能顺利迁入当地,却还得看车辆的排放量是否符合当地实行的车辆排放标准。如果不符合,就没办法迁入,又何谈异地办理手续便利之说呢?

其实,早在18年3月,李克强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但时至今日,全面取消“限迁”的工作仍很难推进。

要解决“限迁”问题,就要统一各地车辆排放标准和限行政策,但这关系到重要的地方环保考核指标,各地方政府矛盾不少。其次,取消“限迁政策”,还会影响本地新车销量,进而影响到新车上缴的税收。两者都让全面取消“限迁”变得困难重重。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二手车限迁什么意思

二手车交税一般是需要交税的,但是如果是私人出售是不需要交税的,因此法律规定除个人出售二手车外,其他非个人销售二手车都必须缴纳增值税。那么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有哪些?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非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时,应征收增值税,具体政策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17%。

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手车交易如何缴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一般来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的是“先票后税”的政策,即先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然后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而费一般纳税人则实行“先税后票”的制度,即先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增值税,然后在导二手车市场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

长期以来,国家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征收的税较多,这是阻碍国内二手车市场发展的原因之一。按规定,原先消费者在出售一辆旧车时要交纳4%的增值税和2.5%的过户费,经销商要交纳4%的增值税。即买卖一辆10万元的旧车,消费者要交6500元的税,经销商要交4000元的税。消费者、经销商普遍认为买卖二手车的税费太多、太高。

从现在起,国内市场上二手车价格过高的局面将得到改变。有关部门对旧机动车增值税做了新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手车交易都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车限迁意思就是外地的一些排放标准过低的车辆,不允许迁入本地。

所谓“限迁”,是指一些地方对于外省或者外市的二手机动车,采取限制环保标准、限制年份等措施,以避免这些车辆大量流入本地市场。通俗易懂的解释:二手车限迁的意思是异地过户需要符合迁入地的上牌政策。就是指,外地的一些排放标准过低的车辆,不允许迁入本地。

地方政府对外解释的理由是往往是为了环保,据统计,全国95%以上的地级市都在执行着不同程度的限迁政策。

扩展资料:

2016年3月,国务院就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国 299个地级市除京津冀、江浙沪、长三角三大区域的15个城市外,其他各地不得制定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已实施限迁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但这一意见并未被重视,二手车解除限迁政策进展缓慢。2017年3月,商务部、公安部、环保部联合发函,对取消二手车限迁进展缓慢的地区将提请国务院适时开展实地督查。截至2017年上半年,共有135个城市下发文件取消二手车限迁。

2018年1月初,内蒙古自治区宣布,从1月10日起,除要求淘汰的黄标车以外,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

山西的太原和大同也宣布从1月10日起取消限迁政策,湖北宜昌和辽宁大连分别从1月15日和1月17日起解除二手车迁入限制。

全国人大代表尤良英建议,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后,应加快推进二手车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二手车交易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同时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发展,推动我国汽车市场不断优化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

百度百科-二手车

二手车过户政策及注意事项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

卖方出示车主身份证,用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买方同样也需要出示身份证证明其合法的公民身份;如果买方为外地人,但是想要上当地的拍照,则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

3、车辆登记证。

车辆登记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其上记录着车辆的有关情况,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过程中极为重要,卖方需出示车辆登记证才能表明其车辆的所有权,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卖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出示车辆登记证,那么买方就必须有所警惕,因为车辆很有可能是非法盗窃得来的黑车。

4、车辆行驶证。

车辆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因此,车辆行驶证是车辆过户手续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续,因为如果缺了它,你过户到的车辆是不能到道路上行驶的,这就相当于你买了个大玩具,而不是可以开出门的车。

5、购车原始发票或过户票。

按照规定,丢失机动车发票后,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重新补开机动车售票发票的程序很麻烦,所以广大车主想知道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开具发票并妥善保存。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如果卖方是单位的话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如果买方是单位,也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7、二手车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中极为重要,在签订之前必须注意合同的规范化,车辆信息要透明。避免不法分子在内容中利用“文字游戏”钻了空子损害买方的利益。

8、属于小、微载客车辆,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案例:2013年9月7日,原告与被告高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原告将自己名下小型轿车转让给被告高某;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被告高某负责,与原告无关;过户费由被告高某承担,原告积极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等内容。

协议签订后,被告高某支付了价款,原告于合同签订之日履行了车辆交付义务,但经多次催促,被告高某一直拒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高某履行双方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判令自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与原告无关。

被告高某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认可,但车辆已于交付次日就转让给了案外人雒某,现在车辆又转让给了第三人仇某。且从车辆转让到2017年年初,原告从未催促其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

第三人仇某陈述,涉案车辆确实是被告高某转让过来后,通过案外人雒某转让给他的,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原告也从未联系过他。经调查,涉案车辆存在违法未处理情形,且自2013年至今未进行审验,已达报废标准。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已经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机动车的所有权,并且已交付对方使用,但却因为各种原因买卖双方未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情况发生。

广大车主如果要转让车辆,要及时陪同新车主去办理过户手续。而且名下的车辆若是不要或坏掉的话,该报废要报废,该注销要注销,以免对日后车辆过户等事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甘肃网-买卖二手车及时过户很重要 法官提醒:及时过户才能

以上内容参考:泉州新闻网-车辆过户应注意 买卖二手车及时办理手续避免麻烦

2017年7月新规定有哪些 2017年7月购车新规定

二手车过户政策及注意事项

1.二手车交易过户所需材料:

二手车交易过户,需要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一张(还车换证)、进口车查询单一张(进口车必须提供)、这两张购买附加税凭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如果是外地户口,还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暂住证需要持续一年。

2.处理转移流程:

(1)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签字。

(2)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进行审核(未收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须按要求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签字)。

(3)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明(车辆转出的,应先经当地县(市、区)车管所(组)核对签字)。

(4)机动车交验后,在交易市场交易。

(5)交回《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领取机动车档案。

3.二手车过户注意事项:

中国汽车网校提醒,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运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由消费者办理。如果需要过户,需要把车开到市场上,让二手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手续:评估、验车、出票。另外,车辆过户时,买卖双方需要在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卖买合同》上签字,合同一式三份,买方和工商部门各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车辆过户或过户手续。评估报告出来后,就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完成的转让证书应由买方保存。

4.二手车过户流程:

(1)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签字。

(2)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进行审核(未收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机动车所有人须按要求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签字)。

(3)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明(车辆过户的,应先经当地县(市、区)车管所(组)查验签字)。

(4)机动车交验后,在交易市场交易,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交回《机动车行驶证》(如需更换车牌,应同时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6)微机公开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同一辖区内,双方车主均为单位或个人,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号牌不变)。

(7)安装号牌,拍摄车辆照片,领取牌照。

北京市二手车过户政策

2017年7月新规定有哪些

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减至三档

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详细]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7月1日起全国实施

自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7月1日起实施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有利于完善监管协同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详细]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保留对普通投资者特别保护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以普通投资者为主,且普通投资者相对于专业投资者在各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为实现实质公平,应给予特别保护,因此保留了相关规定。

新测绘法:互联网地图无法再"任性"严格无人机准入制度

2017年4月27日,新修订的测绘法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法上一次修订于2002年。15年来,随着互联网地图等技术的应用,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可谓日新月异。针对此,最新出台的测绘法加强了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严格了用于测绘的无人机准入制度、促进了地理信息成果的共享和应用。

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

充分体现“就近、便利”原则

今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公积金全国联通,保障异地劳动者权益

按照住建部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其他多个省会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更多地方城市保证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系统建成后,我国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017年7月购车新规定

《汽车发卖措置编制》新出台

1、4S店交车时必须得交合格证,本年考驾照的小火伴该当生有体味,在外任务的苦逼得海的交暂住证。

我们在给车上牌的时辰必须供给合格证,可是有的4S店投机取巧,长时辰拖着不给,上牌的任务就要等很久。此刻新的法则恳求,汽车供给商和经销商在交付卖主汽车的时辰,就要给车主天真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三包凭证等等,车主便可以快速的办完各类证件了!这个相当于给汽车买了个保险,哈哈。将来的车主们你们欢愉吗?

2、打破汽车品牌发卖单一授权系统编制,汽车的身份证。

在这个新的法则中,未禁授权的汽车也能中断发卖,这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降落了汽车运营的门槛,授权克日拉长了,关于经销商来讲是个好消息。也是可以给汽车上了个身份证。全程为车主处事,也是避免经销商做四肢步履。

3、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多么也就可以包管车主可以更好的,更便当的买到本身心仪的车。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这个消息我信赖也是对经销商,购车的车主们给于的更好的便当。

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有的人若是在外埠买车就贵很多,是以在新的法则中提到,汽车经销商和供给商不克不及限制耗损者的户籍地址地,要不然会被罚款。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的政策出台也正好的打破了这一点,真实的福利啊。

4、续保押金不再交,每年光押金,包管金也是一笔不小开支,有时辰面对那些不公道的霸王条目,老是吃亏的状况。续保押金不再交。真实的福音啊。

信赖很多的人在买车的时辰就碰着了潜轨则,霸王条目,法则必必要在阿谁处所续保,要不然就不退押金。

据报导,新的《汽车发卖措置编制》将于近期发布。新编制将在品牌授权、配件推销等方面中断调剂。品牌授权运营和非授权运营两种情势将会并行,汽车运营门槛将会降落。在新编制的轨制放置下,消弱了整车厂商的垄断权,加强了对经销商自力运营权的庇护,对平提高口、售后干事和二手车的展开等多环节带来正面影响。

2017最新税收新政策规定内容细则

1、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销售平台系统要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3、简并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8.820,-0.19,-2.11%)(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购进农产品抵扣方法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所称销,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5、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财税〔2017〕37号附件2所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外贸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购进时已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1%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执行13%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时间,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执行。

6、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限额扣除。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7、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规定,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的第8-10位代表批次,由省国税机关在501-999范围内统一编制。

8、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9、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36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10、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号: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中,其中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涉及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试点执行。

1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3、《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名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14、《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

2016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

15、《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号)明确,我国于2013年8月27日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2015年7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2015年10月16日,我国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交存了《公约》批准书。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约》将于2016年2月1日对我国生效,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约》可以使我国与国外信息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各国税务机关更容易通过磋商达成税收政策的一致,由此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并降低被双重征税的可能。

北京二手机动车过户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3%收取,

2、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出台后,谁可以申请周转指标?

已在本市商务部门备案,并且在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内租用了停车位的二手车流通企业,可以申请配置周转指标。

已在本市商务部门备案,在交易市场外有20个以上的固定停车位(不含道路停车位)的二手车流通企业,也可以申请配置周转指标。

家庭、个人、事业单位以及不从事二手车流通的企业,不可以申请周转指标。虽然个人不能申请周转指标,但是这个政策与个人也是相关的,我们接着往下看。

可以申请多少个周转指标?

二手车流通企业同时使用的周转指标数量,不得超过企业在交易市场内租用停车位数量或交易市场外固定使用的停车位数量。

例如,某企业在交易市场内租用了1个停车位,则该企业在同一时间可申请使用1个周转指标。待该企业将使用周转指标收购的二手小客车卖出后,该企业可再次申请使用1个周转指标。倘若该企业一年内完成了10次收购、卖出,则其实际上在这一年申请使用了10个周转指标。

上述“限规模、不限周转次数”的政策设定,既实现了“以位控车”,科学确定企业可以同时使用指标数量的上限,防范个别企业随意申请周转指标、收购二手车后随意停放、滋生出“僵尸车”乱象,又充分考虑了二手车流通行业企业收车卖车较为频繁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该行业加快流通、健康发展。

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的待交易二手小客车能否上路行驶?

二手车流通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的二手小客车完成转移登记后,交易市场内的驻场企业须将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存放在交易市场内,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须将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存放在其固定停车场内,不得上路行驶。

交易市场应加强驻场企业的车辆出入管理,行业协会应监督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加强车辆出入管理,严控待交易二手小客车驶出经营场所。

对于虚报停车场地信息的、驾驶待交易二手小客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路的,一年内暂停受理相关企业的周转指标申请。

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完成交易(被二手车流通企业出售)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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