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二手车问答 二手车问答

二手车金融人员什么意思_二手车金融客户管理办法

tamoadmin 2024-06-13 人已围观

简介1.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二手车的金融有哪些3.二手车流通将迎“放管服” 汽车金融渗透率有望提高4.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5.二手车贷款买车流程及注意事项?6.车贷风控流程怎么做7.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为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指导交易各方进行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

1.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2.二手车的金融有哪些

3.二手车流通将迎“放管服” 汽车金融渗透率有望提高

4.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5.二手车贷款买车流程及注意事项?

6.车贷风控流程怎么做

7.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二手车金融人员什么意思_二手车金融客户管理办法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指导交易各方进行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一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

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三交易车辆不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第七条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第八条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一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第九条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第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应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交易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复印件;

二购车原始发票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

三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五交易合同原件;

六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车辆信息表》(见附件一),二手车拍卖公司的《拍卖车辆信息》(见附件二)和《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三);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第二章收购和销售

第十三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收购车辆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按本规范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核实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

二与卖方商定收购价格,如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格存有异议,经双方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值进行鉴定评估。达成车辆收购意向的,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明确收购方享有车辆的处置权;

三按收购合同向卖方支付车款。

第十四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按《车辆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车辆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将《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按合同约定收取车款时,应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买方持本规范第八条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第十七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时,应向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

第十八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提供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未经客户同意的服务项目。

第十九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车辆基本资料。主要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日期、使用性质、最近一次转移登记日期、销售时间、地点等;

二客户基本资料。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姓名)、地址、职业、****等;

三维修保养记录。主要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里程、项目等。

售后服务技术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第三章经纪

第二十条购买或出售二手车可以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办理。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应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委托购买合同向买方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第二十二条经纪机构接受委托出售二手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市场信息;

二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出售合同;

三按合同约定展示委托车辆,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四不得擅自降价或加价出售委托车辆。

第二十三条签订委托出售合同后,委托出售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二手车经纪机构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车款、佣金给付按委托出售合同约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买卖的二手车,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开具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五条进驻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与交易市场管理者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服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二手车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

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

第二十七条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采取非法手段促成交易,以及向委托人索取合同约定佣金以外的费用。

第四章拍卖

第二十八条从事二手车拍卖及相关中介服务活动,应按照《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九条委托拍卖时,委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第三十条委托人应提供车辆真实的技术状况,拍卖人应如实填写《拍卖车辆信息》。

如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存有异议,拍卖委托双方经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十一条拍卖人应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公告。拍卖公告应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的车型及数量;

三车辆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加拍卖会办理竞买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拍卖人应在拍卖前展示拍卖车辆,并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拍卖车辆信息》。车辆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

第三十二条进行网上拍卖,应在网上公布车辆的彩色照片和《拍卖车辆信息》,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

网上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公司利用互联网发布拍卖信息,公布拍卖车辆技术参数和直观,通过网上竞价,网下交接,将二手车转让给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网上拍卖过程及手续应与现场拍卖相同。网上拍卖组织者应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制定网上拍卖规则,竞买人则需要办理网上拍卖竞买手续。

任何个人及未取得二手车拍卖人资质的企业不得开展二手车网上拍卖活动。

第三十三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签署《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三十四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与拍卖人约定佣金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拍卖佣金比例未作约定的,依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按委托拍卖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十五条拍卖人应在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车辆全款后,将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给买受人,并向买受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实填写拍卖成交价格。

第五章直接交易

第三十六条二手车直接交易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法定代理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二手车直接交易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七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或其代理人均应向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提供其合法身份证明,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送交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进行合法性验证。

第三十八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应签订买卖合同,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二手车直接交易的买方按照合同支付车款后,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买方。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齐全合法,并完成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第六章交易市场的服务与管理

第四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具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设立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手续办理区及客户休息区,做到标识明显,环境整洁卫生。交易手续办理区应设立接待窗口,明示各窗口业务受理范围。

第四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交易市场内应设立醒目的公告牌,明示交易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客户查询和监督电话号码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制定市场管理规则,对场内的交易活动负有监督、规范和管理责任,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由于管理不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协助客户挽回经济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十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履行其服务、管理职能的同时,可依法收取交易服务和物业等费用。

第四十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为客户服务、为驻场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太平洋汽车网在线的的帮助。

百万购车补贴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制定,于2007年6月21日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1、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下列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 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 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履行客 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适用本办法。

2、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 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 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 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3、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 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 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 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二手车的金融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理财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非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资金清算中心以及从事汇兑业务、基金销售业务、保险专业代理和保险经纪业务的机构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适用本办法关于金融机构的规定。第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业务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尽职调查措施。针对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金融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业务,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第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确保足以重现每笔交易,以提供客户尽职调查、监测分析交易、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以及查处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所需的信息。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以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

金融机构应当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有效执行。第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总部层面对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或者安排,制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信息共享制度和程序,以保证客户尽职调查、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驻在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驻在国家或地区有更严格要求的,遵守其规定。如果本办法的要求比驻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但驻在国家或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实施本办法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应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第二章 客户尽职调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办理规定金额以上一次易和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的,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存疑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采取以下尽职调查措施:

(一)识别客户身份,并通过来源可靠、独立的证明材料、数据或者信息核实客户身份;

(二)了解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和交易的目的和性质,并根据风险状况获取相关信息;

(三)对于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并根据风险状况采取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

(四)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对客户采取持续的尽职调查措施,审查客户状况及其交易情况,以确认为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和交易符合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背景、业务需求、风险状况以及对其资金来源和用途等方面的认识;

(五)对于客户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的受益所有人。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风险状况差异化确定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程度和具体方式,不应采取与风险状况明显不符的尽职调查措施,把握好防范风险与优化服务的平衡。

二手车流通将迎“放管服” 汽车金融渗透率有望提高

一、二手车的金融有哪些?

评估师前期会辛苦一点,但是这个技术学会了,还是很有好处的。二手车金融专员一般主要是为二手车提供贷款的,前景未必有二手车评估师好。

当然,工作的性质都不一样的,无所谓好不好,看你更喜欢哪一个。评估师需要的是汽车的专业知识;而金融专员更多的是需要知道贷款、银行审核资格这些知识。

在比如好车无忧这样的c2c个人二手车交易平台起来之后,二手车评估师的待遇也会好不少,但是需要一天到晚到处跑的,而金融专员主要是坐办公室的。

二、二手车金融产品?

对一些二手车交易平台,其toB的金融产品将成为核心的优势产品。因为经销商使用金融的频率和规模普遍较高,因此业内分析认为,国内最大的二手车拍卖平台——车置宝二手车拍卖网,将成为最大受益者,其平台的toB库存金融“置车贷”,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根据数据显示,相比于新车金融36%以上的渗透率,中国的二手车金融的渗透率仅为8%左右,发展速度较慢,反观国际市场,美国有80%以上的交易份额是通过汽车金融购买的,可以说中国的二手车金融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三、什么是二手车金融?

二手车金融目前的竞争格局,也就是参与主体主要是以银行、租赁为代表的三类。那么二手车金融行业还有没有空间?还有没有市场的机会点?徐国允认为二手车金融市场还是很有机会年比较火的直租模式;第二个机会点就是四五线城市以及更加下沉的一些城市。

四、山东汽车金融产品有哪些

您好,山东汽车金融是山东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金融公司,主要为山东省内的汽车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其主要产品包括以下几种:

1.汽车贷款:为购车者提供贷款服务,让客户以分期方式购买汽车,减轻购车压力。

2.汽车融资租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汽车融资租赁服务,让客户以租赁方式使用汽车,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购车成本。

3.二手车融资租赁:为二手车销售商和个人提供二手车融资租赁服务,降低购车成本,提高购车效率。

4.汽车保险:为客户提供汽车保险服务,让客户的汽车得到全方位的保障。

5.汽车分期付款:为客户提供汽车分期付款服务,让客户以分期方式购买汽车,减轻购车压力。

6.汽车信用贷款:为客户提供汽车信用贷款服务,让客户以信用为基础借款购车,减轻购车压力。

总之,山东汽车金融的产品种类齐全,服务范围广泛,为广大汽车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12月13日,针对网友提出的二手车交易混乱的问题,商务部回复表示,国务院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二手车流通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修订包括《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在内的立法规章,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此消息发布后,行业内引发广泛讨论。有业内人士判断,《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修订,旨在解决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二手车市场的繁荣。

实际上,二手车市场规模的扩大,不仅需要政策的支持,也需要各类资本和金融手段的助力。日前,在2020(第五届)中国汽车金融行业北京峰会上,来自行业内的专家、企业代表就“如何提高汽车金融在二手车市场的渗透率”这一话题进行了深度讨论。

* 交易主体更加集中

今年3月31日,为促进汽车消费,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二手车按0.5%的标准增收增值税,将有效地推动二手车的流通,促进新车置换,对拉动车市的结构性增长作用突出。

该政策正式实施后,有消息称今年年内国家还会出台系列促进二手车流通的政策。日前,有自称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网友留言表示:目前二手车交易混乱,《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二手车市场的管理要求。对此,商务部明确回复称,二手车流通管理涉及商务、公安、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多部法律法规。下一步,国务院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二手车流通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修订包括《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在内的立法规章,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秩序,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

此前商务部就曾释放消息表示,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的政策,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同时会落实好二手车经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表示,此前二手车市场的经营主体比较分散、规模小、不透明,个人交易占比较大。政府推动减税后,会给整个二手车行业带来巨大的变化,即推动了二手车交易主体的变化,使得交易主体更加集中,可促进行业规模的做大做强。

“二手车与汽车金融密切相关,减税之后对于推动汽车金融业务的渗透也会很有帮助。”郎学红认为,二手车增值税的下调,可以促进汽车金融成本的降低,相关的企业也会更愿意将二手车业务变成其利润中心。

* 汽车金融渗透率有望提升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全国累计完成交易二手车1263.35万辆,累计同比下降4.55%,降幅较1-10月进一步收窄。交易金额为8317.59亿元,累计交易额同比下降6.5%。

其中,11月,全国二手车交易量为157.38万辆,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3.74个百分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分析称,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仅5月份二手车交易量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进入第三季度全国交易量由降转升,市场活力已不断增强。记者注意到,尽管疫情对整个汽车行业带来较大冲击,但二手车的交易并未停滞,甚至成为了部分公司的新增长点。例如,广汇汽车(600297)就曾公告过可转债方案,拟投6.00亿元用于二手车网点建设,以推动二手车业务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新增长点。

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副总裁徐增武也表示,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平安银行涉及到二手车领域的业务份额明显提升,这充分证明国内的二手车市场还有很大的空间。同时,在交易量持续增长的过程中,汽车金融的渗透率也有所提升。在他看来,汽车金融工具的介入,更多的还是要为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各个参与者提供便利性,去解决他们的核心痛点问题。

罗兰贝格执行总监赵雯婷表示,随着二手车交易量和二手车本身单价和质量的提升,未来会有更多的金融需求待开发。她公布了一组由罗兰贝格统计的数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美国、德国、法国的汽车金融渗透率均达70%,而中国新车总体金融渗透率为43%,二手车为28%。由于二手车估值困难且客户征信情况相对偏弱,因此融资租赁在二手车金融市场的占比更高。赵雯婷认为,随着政府对二手车市场监管力度的强化,国内二手车市场的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相应的二手车的金融渗透率也会有所提高。对于汽车金融公司而言,应该更好地设计自身的产品以及做好风控,以迎来高增长潜力的二手车市场。

近日,在2021中国汽车市场发展预测峰会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公布了一项预测,预测显示,2021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有望达到1700万辆,增幅在15%左右。郎学红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交易规模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汽车金融可以作为拉动汽车消费的一大引擎。但汽车金融的渗透,与我国的整体货币政策有关,会随之进行宽松和收紧,建议企业在把握市场机遇的同时,也要尽力地规避风险,做好平衡。

文章来源:人民网汽车

二手车贷款买车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第五条 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第六条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第七条 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二章 个人汽车贷款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

(一)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情况;

(二)贷款担保情况;

(三)所购汽车的性能及用途;

(四)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

(二)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信用状况证明;

(三)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四)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五)贷款催收记录;

(六)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他资料。第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外,应在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第三章 经销商汽车贷款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汽车经销商发放的用于采购车辆、零配件的贷款。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经销商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汽车生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汽车证明;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四)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五)经销商、经销商高级管理人员及经销商代为受理贷款申请的客户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为每个经销商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经销商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经销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营业地址;

(二)各类营业证照复印件;

(三)经销商购买保险、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四)所购汽车及零部件的型号、价格及用途;

(五)贷款担保状况;

(六)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他资料。第十六条 贷款人对经销商采购车辆、零配件贷款的贷款金额应以经销商一段期间的平均存货为依据,具体期间应视经销商存货周转情况而定。

车贷风控流程怎么做

一、二手车贷款买车流程及注意事项?

1.购车人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网点为用户推荐已与银行签订《二手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的特约经销商。

2/6

2.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二手汽车,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协议,明确车型、数量、颜色等。

3/6

3.到银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到银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必需的资料有:个人贷款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购车协议、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4.银行审核用户资信,银行在贷款申请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购车借款人,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签订《二手汽车消费借款合同》。二手汽车消费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60%~80%(各贷款银行有所不同),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五年(各贷款银行有所不同,以北京市为例,二手车贷款必须首付50%,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

5/6

5.签订借款和担保合同,若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银行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合同。担保方式及相应手续:

(1)用户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保证人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履约保证或由银行提供保函。

(2)用户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应与银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以房屋作抵押的,须经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后,由银行会同抵押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抵押登记,在取得权证后合同生效。以质押方式担保的,质押合同以权利凭证移交给银行后合同生效。

(3)以上手续完成后,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贷款通知书。

(4)以所购二手汽车作抵押的,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贷款通知书,并在所购二手汽车上牌后由银行统一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

6/6

6.银行发放贷款,用户办理车辆保险、提车。特约经销商在收到贷款通知书15日内,将客户购车发票、缴费单据及行驶证(复印件)等移交银行。银行在客户办理财产保险手续后发放贷款。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自燃险等。各类保险期限均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二、贷款买车有哪些程序?

一、个人汽车贷款的对象: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件。二、个人汽车贷款必备的条件贷款的个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自有资金足以支付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付款;贷款人必须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贷款人愿意接受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三、个人汽车贷款期限及利率根据客户资信情况和所购车辆的用途,个人汽车贷款期限可不同。其中,所购车辆用于出租营运、汽车租赁、交通运输等经营用途的,最长期限为五年,用于货运的最长为三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并允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实行上浮或下浮。四、个人汽车贷款金额按银行的个人信用评定办法达到A级以上的客户,可以用所购车辆作抵押申请汽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车辆销售款项的80%。借款人以银行认可的国债、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银行出具的个人存单进行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为质押凭证价值的90%。借款人以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为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保险公司提供分期还款保证保险的,贷款额最高为汽车销售款项的80%;购买再交易车辆的贷款额度最高为其评估价值的70%。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按照银行的个人信用评定办法为借款人(或保证人)设定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最高为汽车销售款项的80%;购买再交易车辆的,贷款额度最高为其评估价值的70%。五、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程序,客户可以选择两者模式:模式一:在银行的特约经销商处选定拟购汽车,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或协议,然后通过经销商提出贷款申请。模式二:客户直接向银行的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在落实了担保手续后客户可以选择经销商选购自己满意的车辆。六、申请贷款必须的资料有:贷款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情况;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通过经销商申请贷款时还需提供购车合同或协议;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条件。借款人以所购车辆作抵押的,其保险单、购车发票等凭证在贷款期间由银行保管。在合同期内,银行有权对借款人的收入状况、抵押物状况进行监督,对保证人的信誉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借款人和保证人应提供协助。

三、购买按揭二手车注意事项

1、查明抵押车辆是否为按揭二手车

用以抵押的二手车必须要是全款支付的,目前没有贷款在身的。买家应与经销商协商关于车辆未还清的按揭要由买家暂时支付的还款内容,并在签订的合同中单独说明。此外,还需注意车辆是否有违章记录,是否处于抵押、封存状态,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车辆过户、提档。

2、老龄二手车不可抵押贷款

二手车的车龄、里程等因素会决定该二手车是否可用作抵押贷款。如果二手车车龄过老,在申请贷款时将很难被办理。因此,申请贷款的按揭二手车车龄应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6年。

3、车价过高或过低的二手车贷款难

通常车价偏高、成色偏新的二手车容易办理贷款。车价过高,贷款机构会因此承担很大的风险;车价过低,一般很难被办理,因为贷款机构往往不会接受6万元以下汽车贷款业务。所以,只有评估价在8万—80万之间的二手车贷款,才比较容易办理。

扩展资料:

二手车的贷款流程:

1、消费者选定二手车,签订购车协议,然后带好申请必须的资料(个人贷款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购车协议、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到银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2、等待银行审核用户资信。一般银行会在贷款申请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购车借款人,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签订《二手汽车消费借款合同》。

3、如果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银行会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合同。

4、银行发放贷款,用户办理车辆保险、提车,然后按月或按季等额还本息就可以了。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该业务基本流程如下:

一、客户申请和受理

客户经理负责接待客户,将客户车辆引导到离公司较近的临时停放点,客户停妥车辆后,将客户接入公司业务洽谈室,落座后倒上茶水开始洽谈;客户经理通过沟通洽谈了解客户的贷款需求、贷款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机动车基本情况,初步审核客户提供的个人证件照,以及汽车相关手续,双方初步达成车辆抵押融资借款意向;

客户经理必须向客户介绍本公司的业务流程,并提醒客户车辆相关手续必须交付我于我公司保管、客户需要配合拍照存档、身份证或户口本留存等必要条件,如果客户有疑问,需要做好相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客户经理通过和客户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对于满足基本条件的客户,指导客户填写《二手车抵押借款申请表》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并将公司制式《二手车抵押借款申请材料清单》交由客户,告知其同相关人员在5日内一起提交申请材料,若客户已准备就绪,可直接进行下一步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应委婉地拒绝客户的申请。

附1:全款车抵押业务准入条件

1、年龄18周岁到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信用状况良好,有固定职业或企业经营正常,有可预见的还款来源;

3、有明确的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合理、合法;

4、有本地户口,外地户口需要在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

5、借款人是车辆的所有权人;

6、车辆牌照是本地牌照;

7、车辆在5年以内,车型可以是轿车或商务车;

8、登记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备用钥匙等齐全;

9、购车3个月以上(购车3个月以内慎入)。

注:以上准入条件供参考,由于借贷机构的风险偏好、各地情况不同,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进行调整。

附2:禁止进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年龄在18周岁(不含)以下,或在60周岁(不含)以上;

2、无具体贷款用途或贷款用途不符合公司贷款规定;

3、不能按照公司要求如实完整提供相应材料的;

4、提供虚明材料,如虚假的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购销合同、产权证明、银行账户流水、担保人收入证明等;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6、车辆属于发生过重大事故车辆;

7、有犯罪记录、劳改、劳教、刑满释放人员等;

8、车辆改装、二手车修理及车贷行业从业人员;

9、其他情形。

注:以上情形供参考,由于借贷机构的风险偏好、各地情况不同,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进行调整。

附3: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必要申请资料

1、《二手车抵押借款申请表》(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字迹清晰规范可辨);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3、有固定居所的证明;

4、车辆登记证(原件);

5、车辆行驶证(年检期内,原件);

6、保险单(原件);

7、车辆照片;

8、借款人银行卡照片及账号;

9、近期个人银行征信。

(二)加分材料

1、房产证或产调(用于证明资产情况);

2、如借款人为企业主:名下公司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可通过工商信息网核实相应信息)、近三月对公流水,经营场地租赁合同,近三月水电账单;

3、常用银行卡流水(最近六个月);

4、收入证明;

5、近一年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6、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发票如有可一并提供);

7、水电煤、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的账单(最近两个月)

8、结婚证或离婚证;

注:以上资料清单供参考,由于借贷机构的风险偏好、各地情况不同,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进行调整。目前笔者服务的客户除了要借款人提供上述资料外,一般还会让借款人提供至少5个紧急联系人的电话(范围涵盖家人、亲属、同事、朋友等),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常用电话的最近六个月的电话清单(电话清单现场封存,如客户按时还款到期会还给客户)。

二、车辆评估

(一)提档验车

带齐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等到车管所提档验车,核实车牌号、品牌、颜色、型号、VIN码、档案编号、发动机号、上牌时间,检查车辆是否拼装车、,是否有刑事记录和被查封;查询车辆违章信息,计算未处理的罚款金额和未扣的分数,如果有要求借款人当场解决,也可以按照当地市场代扣分价格现金支付或者放款时倒扣。

(二)车辆评估

通过对客户提供的车辆权属资料的审核,以及到相关部门查询的结果,确定车辆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问题,汽车评估师进入验车环节。在验车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

1、外观:车外体有无脱漆、擦碰痕迹,车门、车顶、是否饱满平整,车窗、挡风玻璃有无破裂是否原装,车轮是否原装、后备箱配件是否齐全,车内饰的整洁和配置档次。

2、内部构置: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和登记证书一致,车主梁钢架有无损伤变形,水箱是否松动、变形,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无杂音,尾气排放是否正常等。

3、性能检测:通过试驾检测该车的方向、待速、排挡、制动、电路、油路等。

汽车评估师根据验车结果,对车辆进行专业的评估,在考虑在借款期内车辆的贬值问题,逾期后的处置问题之后,结合二手车市场行情,对车辆给出的一个较为适中估值。年限折旧法为比较常用的车辆估值方法。

三、确定贷款金额及还款方式

(一)确定贷款金额:对于个人全款抵押车,资信良好的情况下贷款最高金额一般为评估价的7成。

(二)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般为先息后本或等额等息两种方式,一般不允许提前还款。如预扣利息注意做技术处理,一般操作手法是让客户直接支付现金,转账还按照借款本金金额转给借款人。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日后追讨时在流水上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四、风控审查

根据验车结果及借款人情况,如果符合公司条件,报风控岗审查,风控岗应对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

1、审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合规,如:申请表中关键要素是否填写完整,借款人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字等;

2、审查申请人主体是否符合公司准入条件,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

3、审查贷款用途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4、审查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主要经营风险等;

5、审查客户经理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调查职责,调查意见是否客观、详实;

6、贷款金额及还款方式是否设置合理。

五、合同签订及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与客户签订《告客户书》、《借款合同》、《车辆抵押合同》、《个人借款咨询中介服务协议》、《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委托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书》、《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二手车交易确认承诺书》等文件。

注意事项:

《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中的日期留白或者填写为借款到期日后一天;《借款合同》《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注意一定是车管所的标准版本;《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中的买方与抵押权人不要是同一人,设定为可信赖的第三人(可以是熟悉的二手车商);《个人借款咨询中介服务协议》是借款人与借贷中介机构签订(如果有),用来收取服务费。《旧机动车交易合同》是为了逾期后收车使用的。

作为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一定要了解从业区域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并对常用文本和表格提前进行搜集和整理。

作为借贷机构,应重点向当地车管部门了解如下信息:

1、业务地车管部门地址、办理业务时间;

2、办理抵押登记和撤销抵押登记的基本流程及所需资料;

3、车辆能否抵押给自然人债权人?

4、车辆能否登记给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

5、办理抵押登记时是否需要抵押权人、抵押人本人出面?

6、抵押权人为个人时抵押权人是否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权人为公司时,具体的受托人(经办人)办理业务时是否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搜集车管部门常用合同范本及表格;

9、了解车辆转移登记(过户)流程及所需资料。

10、了解车辆进行转移登记是否需要客户本人出面?

11、了解撤销抵押登记是是否要客户出面?

12、了解我们持有客户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六、GPS类业务注意事项

目前民间金融领域在做车辆抵押业务时由于车辆还在借款人手里,债权人为保障自己利益,都会在抵押车辆上安装GPS,GPS的主要目的就是跟踪汽车位置,并对客户进行监控,防止客户不还款。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建议去车辆投保保险公司,修改保险单第一受益人为债权人,车辆必须上齐全险。变更的作用是及时掌握车辆在外行驶所发生事故意外,所造成的车辆价格折损情况,还能防止恶意骗保。(具体如何操作咨询相应保险公司)

2、根据业务量,对于GPS设备的安装可聘请全职技工进行安装,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对于安装人员一定要是信的过的人员。

3、目前的GPS设备基本都有车辆定位、历史轨迹查询、离开指定区域报警、远程报警、远程断油断电、破坏设备自动断油电等功能,具体可咨询相应公司;为了有效防范风险,可安装2个GPS。

4、主设备一般安装在中控或仪表盘位置,必须具备报警远程断电断油的功能,起到强制息停车辆的作用;另外小型GPS设备可以安装在隐蔽位置。

5、后台GPS监控必须启动拆除报警,长停报警,设定车辆行驶境界范围。

七、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

公司风控部门负责检查确认资料的完整性,有无错误;财务部门复查核对资料是否无误,

GPS类确认备用钥匙是否收齐。财务部门根据贷款金额、利率、咨询服务费、贷款期限、放款帐号没等没有问题后做记账放款。实践中,借贷公司一般不会给借款人留下任何纸质合同及文件,以免如后麻烦。

在贷后管理过程中,主管客户经理一般在到期前提前3天提醒客户还款,如果客户出现逾期会采取打电话、发函、发律师函、上门催收等方式督促客户还款,如果客户在逾期后15天内未及时还款,借贷公司就需要采取方式将车辆变卖变现。

通过GPS系统进行预警监控,异常报警需要设置多名联系人(至少三人),联系人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并设置成响铃模式,报警的铃声一般设置成比较长的歌曲,睡觉时电话放枕头边上,时刻注意。

工作时间内,必须安排至少一名人员观察GPS后台监控系统,或不低于两小时一次的查询频率。

贷后管理强化车辆在线监控、轨迹分析、回款分析,发现问题果断处理;

民间金融领域车贷业务风控的核心就是通过制度设计,以不通过司法手段,而是通过控制抵质押物并自行变现为基本准则。一般情况下客户逾期超过15天或出现紧急情况,借贷机构要根据之前做的手续自行收车。

注:收车时容易引发冲突并有违法、违规嫌疑,借贷机构在操作过程中请自行评估相应风险。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第五条 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第六条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第七条 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二章 个人汽车贷款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第十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

(一)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评级情况;

(二)贷款担保情况;

(三)所购汽车的性能及用途;

(四)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

(二)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证明;

(三)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四)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五)贷款催收记录;

(六)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第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外,应在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第三章 经销商汽车贷款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汽车经销商发放的用于采购车辆和(或)零配件的贷款。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经销商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

(二)具有汽车生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汽车证明;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四)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五)经销商、经销商高级管理人员及经销商代为受理贷款申请的客户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为每个经销商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经销商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经销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营业地址;

(二)各类营业证照复印件;

(三)经销商购买保险、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四)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号);

(五)所购汽车及零部件的型号、价格及用途;

(六)贷款担保状况;

(七)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第十六条 贷款人对经销商采购车辆和(或)零配件贷款的贷款金额应以经销商一段期间的平均存货为依据,具体期间应视经销商存货周转情况而定。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通过定期清点经销商汽车和(或)零配件存货、分析经销商财务报表等方式,定期对经销商进行信用审查,并视审查结果调整经销商资信级别和清点存货的频率。

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车辆 # 客户